作者akbobo (BoBo)
看板MayDay
標題Re: [心得] 板主辛苦了
時間Sun Oct 19 00:20:48 2014
我很驚訝這樣一篇在我眼中算是爆人隱私跟訴諸公審的行為竟然會出現在這個版上。 因為原PO的行為沒辦法說服我,所以我想來就原PO這篇文提出我的疑問與看法, 而且是認真地、一個一個問,一點一點說。 一個人在PTT有幾個帳號、有幾個分身,是個人自由, 就算真超過了規定,違反PTT規定,發現者/懷疑者可以直接向相關版務單位檢舉,讓單位人員處理, 但原PO沒有。 原PO直接把懷疑的版主帳號在他管理的版面通通列出來,要當事人交代、說明、解釋..... 而且還是趁版主請假無法隨時上網的時候, 這樣的行為用「剛好有空發個心得文」帶過,在我眼中,不光明磊落。 沒有目的,我很難相信有人會去查詢特地一個ID、跟IP。 而那些資料是「查一下」查到的,就更難說服我了, 我馬上想到常威那句「我天生神力啊!」。 加上下面回文有人用了「她們整理的懶人包」,我會怎麼想? 我會想, 啊、原來這篇是一群人的通力合作啊? 那原PO說他「剛好有空發個心得文」不就是說謊? 所以我才會用「不光明磊落」這五個字。 再來,把版主在別版的行為帶到這個版上來,為什麼? 原PO說版主在票務版賣黃牛票, 我好奇去票務版查了一下,
http://ppt.cc/zr-R cutebook被浸水桶的原因,並不是賣黃牛票,而是票務版版規4.1, 「如販售價格比主辦單位所公開販售之公定價格高,在節目開賣後三個月內一律禁止出售, 初犯劣退並水桶1個月,第二次水桶1年,第三次水桶10年。」 時間問題!時間問題!時間問題! 當然,cutebook也的確非原價求售,但代買費在票務版是被允許的,不是嗎? 版規4-3. 「如販售價格比主辦單位所公開販售之公定價格高,以發文ip計算以 4張為限節目,每 個帳號每年以一篇為限(每年計算基準為您第一篇發文日期往後推算365日計算,並且含已 刪除文章),文章內請清楚註明購入票價(此購入票價為主辦單位所公開販售之公定價格, 不是你向代買或黃牛購入之價格) 及出售票價,禁止私下抬價,如板友回信發現私下交易 票價與版面上價格不符情況請向版主檢舉,初犯劣退並水桶1個月,第二次水桶1年,第三 次水桶10年。」
http://ppt.cc/yE8J cutebook那篇售票文只有寫出他要售出的價格,卻未寫出票面原價與代買費用, 嚴格講,這是一篇寫得不清不楚的售票文。 原PO說cutebook賣黃牛票,但到底是不是呢? 就他被浸水桶的理由......不是。 當然,五版明確規定「本板買賣演唱會門票,一律只能接受【原價+運費】,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收取額外 報酬。......(其餘恕刪)」, 但他那篇售票文不是PO在五版。 他在票務版的行為票務版的版主都不認為是黃牛了,原PO拉來五版評論,這算什麼? 用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第三,部分版友的回覆很沒風度,有些文字甚至很帶故意。 版主在公領域如果有值得批評的地方,直接就那一塊討論就好, 但不管是分身帳號還是在票務版因為觸版規而被浸水桶, 都跟他以版主身分處理五版版務內容無關, (說實在的,如果沒有原PO那一篇,誰會知道cutebook跟onlyheart有關連?) 版主onlyheart賣黃牛票該不該介意? 當然該! 但如果是cutebook呢?如果是在票務版呢?如果票務版版主都不認為那行為是黃牛了呢? 我不知道在這樣的情形下我要介意什麼。 既然是五版版主,我要介意的是他處理五版版務是否公平、公正、公開。 沒了。 今天版主有利用他版主的身分與權限去做什麼傷害他人權益或危害五版的事情嗎? 如果沒有,那我不覺得版主有什麼不對的地方。 如果有,就事論事,PTT申訴管道很通順,不過目前看來版主也沒有什麼嚴重的申訴案。 更何況,原PO不也誇了版主「客觀中立且有效率的處理鎖文帶氣氛」?! 既然如此,不就代表原PO也是肯定版主在這個身分的表現? 千萬別跟我說原PO在反串啊~原PO只是比較早下班、剛好有空而已不是嗎? 我還是要強調,把人家的其他帳號在公開版面上爆光光,這行為在我看來是非常糟糕的。 不管今天被爆的人是不是版主,站在當事人的立場想,都是一件非常可怕及難堪的事情。 這跟大白天被扒光了衣服丟在大馬路上一樣恐怖。 網路最迷人的地方就是它帶了一種朦朧美, 在這樣的距離下,我們安心地暢所欲言,表達意見,尋求肯定,獲得安慰......。 只要守住自我保護的線,跟尊重他人的禮儀, 每個網友在心中都被想像如天使般純潔美麗~ 今天你在對方不知情、不願意下硬打破那個距離,揭露對方在螢幕後的真面目, 對誰有益處? 超過PTT規定的分身數量,有PTT版務人員會處理,根本不需要公開在這裡; 賣黃牛票,這指控不精準、不確實、甚至可以說是不對,更沒什麼好討論。 那還有其他的嗎? 不管版主之後的聲明或解釋是什麼,那是他的個人意見,跟我無關; 我只是純粹就原PO的文跟下方的留言提出我的個人看法與感受。 所以,如果有人要對我的論述發表意見,請不要用「版主自己都說~」來當起手式。 在五版看到這種文的出現,老實說,還蠻失望跟難過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70.23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yDay/M.1413649261.A.4C9.html
推 lindawu1049: 大推 非常精闢的分析 10/19 00:23
推 vicol: 中肯推 10/19 00:26
推 MaydayExile: 這件事情的結局必然兩敗俱傷 10/19 00:27
推 leng1492: 推,不能接受"只是剛好有空發文"這種說法,其心可議~ 10/19 00:27
推 temo: 一定要推一下 10/19 00:29
推 sandi731: 推 10/19 00:29
推 e055: 推用心~支持你的論點~ 10/19 00:30
推 littlered555: 推!! 10/19 00:30
推 pinkpick: 推,謝謝你的勇敢。 10/19 00:30
推 haishin1108: 推! 10/19 00:31
推 baccara: 我比較好奇ptt有超過十萬以上的id,五版也算是大板,為什麼 10/19 00:32
推 mickeyq82814: 推! 10/19 00:32
推 alice910265: 推,不懂原po上五板po文的意義,討公道?爭輸贏? 10/19 00:32
推 akamelover: 專業推 那個時機點發 說是剛好 我也無法接受阿 10/19 00:32
推 ahlie24: 推!! 10/19 00:33
推 snian: 推 10/19 00:33
→ baccara: 他可不但可以從眾多五板的id中查出之外,竟連別板發文的id 10/19 00:33
推 oneting80190: 真的不光明磊落,到底是誰在帶風向 ? 10/19 00:33
→ baccara: 都可以查到... 這種神級追蹤 我很想知道XD 10/19 00:34
推 xj3jo422: 高調 10/19 00:36
推 yuki1013: 大推!完全說中重點! 10/19 00:36
推 vicol: 推b大!這種神級追蹤能力讓人羨慕,可以追一下P大B大M大嗎 10/19 00:36
推 maggie531: 推!!!!!!! 10/19 00:37
推 baccara: 且沒人想知他的懶人包來源嗎?懂資訊的人都知從伺服器抓下 10/19 00:39
推 t62378963: 這篇不得不推!!!! 10/19 00:39
→ baccara: 的資料格式大多就是excel,我想如果不是原po長年努力搜查 10/19 00:40
推 GinnieWu: 推 支持你 支持版主 版主加油! 10/19 00:41
→ baccara: 這些id,就是資料庫直接抓下來的資料, 如果真是如此 10/19 00:41
推 mymayday5: 推 10/19 00:41
推 rusing: 推…這樣的結果真的比較好嗎… 10/19 00:41
推 mayloo1118: 推!! 10/19 00:41
推 kjaimne: 推 10/19 00:41
推 justloving: 推!!!! 10/19 00:42
推 veikei42: 推中肯!! 10/19 00:42
→ baccara: 為何他可以有權力抓這資料,這行為是否涉及個資? 10/19 00:42
推 alinyi: 推~完全說出我想表達的 10/19 00:42
推 tina730: 推 更不要說現在在只有一個版主的情況下,原PO究竟是什 10/19 00:42
→ tina730: 心態 10/19 00:43
→ alinyi: 還有謝謝ptlin大、q94hjo4大、onlyheart板主這幾年的付出 10/19 00:43
推 leleMDF: 推這篇 平白無故查別人IP感覺真的.... 10/19 00:44
推 clarinet308: 完全大推這篇啊!!真的!!!太中肯!!! 10/19 00:44
推 yuki1013: 人在做,天在看!日久見人心呀! 10/19 00:45
→ clarinet308: 確實IP就擺在那裏真的可以查的到 但這樣追蹤很毛 10/19 00:45
推 baccara: oh~我錯了excel上面就有寫"MayDay板主多重帳號申請查詢" 10/19 00:45
推 samdi: 推!!! 10/19 00:45
→ baccara: ptt是只要人申請要查詢某板板主就可以查詢的嗎?? 10/19 00:46
推 wishlove26: 推 10/19 00:47
推 sarahyu: 大大大大大大推~完全不曉得那位到底想追求什麼? 10/19 00:47
→ vssy: 身為一個IT人 只想說IP丟去google什麼都有 沒有多難 10/19 00:47
推 cull: 很喜歡pt大QQ 10/19 00:48
推 aliaoer: 我 要 推 倒 你 10/19 00:48
推 fairy17: 推你表達的好棒 謝謝 10/19 00:48
推 balasa: 別說啦 等等某群人又跳出來說在護航啊 10/19 00:48
推 sarahyu: ali大,是推爆他吧~~~~ 10/19 00:49
推 nishitaki6: 推 10/19 00:49
→ balasa: 這篇風向不對啊 帶到他們不想要的風向 10/19 00:49
推 tzuchun0214: 再一次感謝pt的守護跟q大的熱心 謝謝你們的付出 10/19 00:50
推 nname457tw: 推 謝謝原PO的勇敢 10/19 00:50
推 hemble: ip這東西其實可以是可查詢的...只是原PO做法不妥 10/19 00:50
推 joyc06u6: 推這篇 從那天就一直覺得很像網路霸凌 10/19 00:50
→ sarahyu: 網路霸凌+1 10/19 00:51
推 balasa: 弄掉板主 換他們自己的人才是目的 還能左右選務 超超超厲 10/19 00:52
推 peacemay: 推! 10/19 00:53
推 tina730: 趁W前版主辭職把O版主搞掉剛好可以兩個都換成自己人(高招 10/19 00:54
推 baccara: ip當然很容易查到,但重點在懶人包! 10/19 00:54
推 sosoing: 如果他們真是如樓上說的那樣,想出來選版主左右版務, 10/19 00:54
→ sosoing: 用此種方法,未免也太不智 10/19 00:54
推 momototo: 推 10/19 00:54
→ bobo0745: 感覺是計畫很久了,在等時機到了而已! 10/19 00:55
→ aliaoer: 但我必須說其實我很介意黃牛票這件事,票務板板規那不算 10/19 00:55
→ aliaoer: 黃牛票沒錯,但是至少我是認為只要有加價就是黃牛票沒有 10/19 00:55
→ aliaoer: 任何原因,大家或許會很在意的是在這裡禁止了但是卻用另 10/19 00:55
→ aliaoer: 外一個身份(雖然他說不是他這就看個人相信不相信)在另外 10/19 00:55
→ aliaoer: 一個板賣很多人心中認為的黃牛票 10/19 00:55
推 rusing: 即使再有理再站得住腳但做法令人無法苟同… 10/19 00:56
推 sarahyu: 付出了那麼久的時間,就因為這樣離開,大家只看見這"謠言" 10/19 00:57
推 ninikim: 推慘!! 10/19 00:57
推 dthrf: 推爆他! 10/19 00:57
→ sarahyu: ,卻沒辦法看到那四年多來的辛苦付出…人心吶…呵 10/19 00:57
→ ninikim: 原po完全說出我的心聲!! 10/19 00:57
推 stayshin: 推!! 10/19 00:58
推 baccara: 我不認同黃牛票行為唷~ 但我對那篇的方式也很不以為然~ 10/19 00:59
推 balasa: 原po要小心點 等等被說是板主的"分身"或是"親戚"在護航唷 10/19 00:59
推 Joammy: 推! 10/19 01:00
→ aliaoer: 跟阿ba大一樣不認同黃牛票但是對那篇方式不以為然 10/19 01:01
→ collen66: 真的很有心了~看來計畫準備很久XD~推原PO 10/19 01:01
推 clarinet308: 不認同黃牛票+1,對那篇不以為然+1 10/19 01:02
推 saymayday: 推 10/19 01:02
推 hemble: ba大+1兩件事看待 分身其實給版務處理 黃牛票我也超介意!! 10/19 01:03
推 huyyt123: 推 10/19 01:03
推 candy13531: 推 這篇完全講中疑惑啊QQ 10/19 01:03
推 kaworu0612: 我只覺得 還沒定案就當法官判死刑 做人不能太絕 10/19 01:03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